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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咨询
留言时间: 2015-08-21
留言问题: 新增实收资本印花税怎么缴纳?
留言回答:  根据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第八条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,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,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。
国税发〔1994〕25号规定:
一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“两则”后,其“记载资金的账簿”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“实收资本”与“资本公积”两项的合计金额。
二、企业执行“两则”启用新账簿后,其“实收资本”和“资本公积”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,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其他疑问,欢迎继续在万家会计培训咨询平台上提问,谢谢!
2015/8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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